
本所設於玉里鎮,主要職掌為辦理土地及建物登記、測量、地價、地政資訊化作業、一般土地行政及上級機關交辦事項。管轄玉里鎮、瑞穗鄉、富里鄉、卓溪鄉等四個鄉鎮,於民國41年9月1日與鳳林地政事務所同時成立,直屬花蓮縣政府,前身在日據時期隸屬台北地方法院之玉里出張所。
本所成立首任主任為陳雄勳,至45年由葉智雄接任,民國63年由雷福五接任,歷經21載,民國85年由劉德茂接任,89年由彭華興接任,98年由陳新田接任,100年由鄢曉鳴接任,從114年起由吳麗娟接掌現任主任。
地政為庶政之母,地政事務所為地政最基層單位,其業務為地政工作之基礎,概土地政策之推行,公私產權之保障,土地經界之確定,以及配合財經建設,尤其在工商社會民主時代如何達到上級的要求與民眾的需要,在法令限制與便民利民原則的夾縫中,如何作溝通的橋樑來完成使命又能受到民眾肯定,應是現代公務員研修的課題,本所全體同仁基於以上的認知,臚陳數則,謹誌於民,供請參考指教。